岱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岱山县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岱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4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岱山县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岱山县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 | 850000 | 岱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舟山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由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建议我县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开发商与舟山市本级保持一致。岱山县原有的协同办公系统也由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为了保护原有的建设成果,保证数据无缝迁移、减少开发周期和降低建设成本,新旧系统由同一家公司承建风险最小。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孟维民 | 工程师 | 舟山市信息技术中心 | 
| 胡海斌 | 工程师 | 岱山电信 | 
| 王张昂 | 工程师 | 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舟山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18年9月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由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并于2018年底建设完成。为了响应舟山市政府提出的协同办公系“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的目标,促进全市范围内各单位实现无纸化、流程化办公,公文上传下达无缝对接等,建议我县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开发商与舟山市本级以及其它兄弟区县保持一致。 二、舟山市岱山县原有的协同办公系统也由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系统已使用6年,运行情况良好,积累了大量业务数据,定制了大量个性化功能和门户网站、档案系统接口。为了保护原有的建设成果,保证数据无缝迁移、减少开发周期和降低建设成本,新旧系统由同一家公司承建风险最小。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之规定,专家组认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本项目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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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岱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0580--
传真: 0580--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行政中心A3楼407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岱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岱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80--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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