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005-; 1.2.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完成接口系统开发;数据治理;系统集成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否 | 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 | 1 | 套 | |
1.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上线运行等工作。 1.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1.3.1.2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为新成立公司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1.3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为新成立公司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1.4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若为新成立公司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1.5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1.3.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扫描件),供应商自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1.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