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
附件: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YX2019-G-038
二、项目名称: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00)
四、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完成了(工商)大数据中心平台三期建设,至此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运行3年多,其中共享中心平台投入使用近两年(工商大数据中心平台一、二期建设项目)。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对省局生产库基础业务数据的归集,并为原工商业务条线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市场主体数据共享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目前共享系统已为全市公安、人社、民政等二十余家市级部门及下属相关区属部门提供市场主体数据共享服务,同时还根据用户业务需求提供实时类查询应用接口服务,满足其他部门业务办理时查询需求。2019年上半苏州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局机构改革合并工作完成,组建为新的“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履行政府监管智能的重要主体,将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要求,实施监管数据的汇聚与应用,以信息技术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原大数据中心前期建设已经奠定了良好的数据及系统主体框架基础,本期将在前期系统建设基础上,继续深化原大数据平台已有功能,同时根据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和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市物价局、市商务局整合后职责需求,扩展跨系统跨部门数据汇聚能力,构建全局数据共享生态,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奠定数据基础。
2.根据建设项目批复,项目名称为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同时,由于机构职能合并调整,本期项目建设主体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项目建设目标:丰富大数据中心平台主体基础数据内容,为新业务监管领域奠定数据基础。运用前期数据积累成果,建设试点业务大数据监管应用系统,提升数据应用价值成效。继续保障全市相关基础库、数据共享平台、业务职能局、机构及其他相关业务平台的主体数据保障供应功能。继续完善现有系统数据采集、预处理、输出及系统运维保障工作,检查跟踪各项数据任务执行状态;优化精细化分析系统数据框架确保数据体系运行优化效能;针对新增数据中各类数据质量问题引发的错误、重复、无法匹配等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定位分析、原因查找、修正方案等,确保整个系统在数据量持续增长情况下,系统各项功能可持续性运营。
4.建设内容: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监控系统、全法人数据归集、共享系统升级优化、大数据中心数据系统优化及数据加工处理等服务
5.投标人必须按照江苏省市监局、苏州市市监局的数据标准、业务规范进行开发建设。
6.采购数量:工商大数据平台一套。
7.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维护期1年。
8.系统正式上线时间要求:2019年12月30日前上线。上线后试运行3个月。
9.交付地点: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10.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得到实现;项目非功能要求得到实现;项目经过培训和试运行,各模块功能和系统性能都稳定;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软件评测;文档和资料完整,售后服务条约清晰,在开发方支持下,采购人具备运维条件。
11.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
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
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
5.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留有充分的时间,在开标时间之前携带CA成功完成解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未能按时完成解密或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无效。逾期完成以上两项工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
7.有关该招标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21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13: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育红 周详
联系电话/传真:0512--、-转8008/-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邮政编码:215004
2.采购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周晔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十一、其他事项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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