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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新型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一期)-审计服务项目
2021-04-12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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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新型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一期)工程审计服务项目 | 一、项目内容、分包情况 | | | 分包名称 | 呼和浩特市新型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一期)工程审计服务项目 | 技术参数 | 2019~2020年度呼和浩特市新型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工程(一期)信息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审计服务项目包括(信息化项目<含大屏显示系统、硬件设备购置<网络设备、服务器和终端设备、安全设备、指挥场所设备>、应用开发软件及系统软件购置、系统集成等>、服务采购项目<含监理、设计、测评、租赁费、通信线路等>)审计等服务。 | 采购要求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资质证书,且项目组负责人近3年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审核经验的,项目团队组人员至少3人。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派本项目的审计人员名单,审计人员名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若由于不可控原因需中途撤换,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替换人员必须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条件相一致。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拟派审计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年龄、职务、文化程度、专业、从业年限、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级别、证书编号)。 | 合同条款 | 审计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完成结算审计并出具决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具体完成时间根据项目数量以及项目建设进度确定。 | 付款方式 | 项目竣工验收后,待财政资金拨付到帐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 | 评分标准 | 综合评分:价格部分占15分,技术部分占54分,商务部分占31分,详见附件。 | 商务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验收标准 | 按审计合同约定执行 | | |
| | | | | 科研信息管理系统
二、进场预公告时间:2019年11月05日至2019年11月06日17:00:00 | 三、采购单位及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 | 采购联系人: | 菅瑞萍 | 联系电话:
| 0471-- | | | | | 注:此预公告信息由采购人自行发布,所发布内容仅为拟采购参数、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现面向供应商征询意见建议,实际采购内容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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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数据局审计招标素材--.docx | 审计备案表.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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