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9年平台生态部实时关联计算数据中台采购项目_
2021-04-12 18:56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9年平台生态部实时关联计算数据中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YD2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近年来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通信事业发展迅速,中国移动的数据业务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面对纷繁复杂、层出不穷的新业务和新形势,数据增值业务工作需要依靠高效的IT支撑手段实现数据增值业务的综合运营、管理和营销,实现产品、管理及商务模式的创新和新业务的运营管理。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在各行业重点商机推进过程中,一方面对需求的响应速度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涉及实时性、批量数据与多个流式数据融合关联计算的数据能力方面的需求不断涌现,大数据业务发展对数据能力及需求支撑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提供满足要求的实时关联计算数据库产品、完成流式数据实时关联预处理、建立基于使用人全量数据存储及全景视图(含行为链)、完成精准营销需求场景、人口聚集/疏解场景需求的开发。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交货地点:北京市 试运行期:3个月 保修期:从项目终验完成之日起1年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详细要求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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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1 | 包1 | 数据库软件 | 许可 | 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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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条要求提供的资料(点对点应答除外)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部分,须进行签字)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投标人如为原生产厂商,须提供投标数据库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软件原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及投标数据库原生产厂商的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原生产厂商公章。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系统集成类或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至少1个,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均须附合同来证明,且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内容(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业绩选用框架合同加订单的模式,须提供框架合同与实际需求的使用订单。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提供近2年(2017年、2018年或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见本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格式),并盖公司章。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其他要求: 2.7.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7.2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资料; 2.7.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如国家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或“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资料等); 2.7.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7.5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2.7.6 人员要求:本项目团队须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包含:项目经理1人,需求经理1人,技术经理1人,核心模块开发人员5人,接口定制开发人员4人,业务测试人员3人,定制开发运维人员3人,数据库产品运维人员2人。 2.7.7 投标人须提供长期有保障的技术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软件原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及投标数据库原生产厂商的软件产品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原生产厂商公章。 |
3、资格审查方法 在线排课系统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7月11日14时00分至2019年07月16日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附件11。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1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A座3A层第二会议室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A座3A层 邮编:10007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朱晓钰 电话:- 邮箱:- 项目联系人:吕莹、隗合飞、岳磊、张金菊 电话:- 传真:010-- 邮箱:- 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0007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人反馈: 招标人电话:-(受理异议) 招标人邮箱:-(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转87016(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
11、附加项 请报名的供应商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并备注供应商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如备注字数受限可简写),并将下述资料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邮箱,同时电话联系确认邮件已收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扫描件;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各1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标书款电汇底单盖章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 (4)标书款开票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版本各1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如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未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或未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将导致报名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操作。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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