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阳光小额管理平台供应方
为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斗门区小额采购管理体系,加强对我区各部门小额采购、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我局拟公开征集斗门区阳光小额管理平台供应方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珠海市斗门区阳光小额管理平台供应方
二、征集公告有效期限
征集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
三、供应方提供的产品要求
供应方提供自主研发的阳光小额管理平台,具体包括:门户网站、项目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更新、升级、技术咨询服务等及平台相关配套硬件设施的采购、安装与维护。产品需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获得认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平台上线运行。
四、产品使用范围及运作模式
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范围内及其相应的规模标准以下、单项预算金额在2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自主采购项目纳入斗门区阳光小额管理平台管理,每年约200—300个小额项目;具体的运作模式由供应商提交方案后由我局择优选定。
五、供应方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方资格条件。
(二)供应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五)参加此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六)具备信息软件系统、设备和项目服务运营经验。
(七)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供应方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一)报名材料。
1.资质证明文件(每页需加盖意向供应方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能证明供应方符合资格的书面材料;
3.意向供应方简介;
4.5个以上其他地方项目服务的成功案例;
5.产品方案概要。
(二)材料递交。
1.报名材料应为纸质材料。
2.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19日17:00前
3.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堤路1707号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珠海市斗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6)-
5.报名材料逾期提交或不符合征集要求,我局将不再接收。
七、选用条件
我局将根据公司实力、提供方案的可行性、与斗门情况的适配性以及成功案例的质量等对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综合条件最优的,将进行具体谈判,谈判时间另行通知;谈判达成一致后上网公示。
特此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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