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银行金融大数据平台软件开发项目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现对广西人民银行金融大数据平台软件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其它相关政策的规定。
一、采购需求、采购预算
1、本次采购标的为下列服务: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广西人民银行金融大数据平台软件开发项目 | 1 | 项 | 通过建设广西人民银行金融大数据平台来存储南宁中心支行数据治理工作成果,建立数据的“全景视图”以及数据的标准,整合信息系统数据,构建汇聚式一体化数据库,能够有效地推动信息系统的整合,能够有效地突破信息孤岛问题,能够有效地解决数据重复采集、信息系统运行效率过低等问题。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采购预算:80万元
二、磋商文件发放
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3楼301室购买磋商文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服务商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软件开发评估、咨询、规划研究等服务经验(以合同为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投入项目主要实施人员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或明细账单)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供应商为高校、事业单位的除外
3. 供应商磋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供应商为高校、事业单位的除外;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至少3个及以上软件开发评估、咨询、规划研究等服务经验(以合同为准)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截图查询结果(其中,“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三个网页页面,网页页面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网页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网页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6楼评标室。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竞标人应于2019年11月26日 9 时 30 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钞形式提交至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钞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58号
联系人:高宁 联系电话:07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宇宁 联系电话:0771--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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