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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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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

2021-04-12 18:5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行政区域佛山市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8日 21: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08:30至2019年11月25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预算金额¥1827.4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7--
采购单位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十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7--

排课管理系统源码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 佛山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907-242001-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政务大数据平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274,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规划和广东“数字政府”改革总体规划,通过佛山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汇聚融合全市数据,促成公共服务和权力事项的业务融合,其建设目标包括:

1、全面夯实全市数据基础。以满足数据服务需求和开展全面的信息资源梳理为抓手,持续推动全市各区、各部门以及社会数据汇聚至政务大数据平台。

2、充分融合全市数据。在数据汇聚的基础上,以满足数据分析应用场景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实现数据的融合。

3、实现全市业务融合。在数据融合的基础上,以满足公共服务和权力事项为前提,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业务融合。

4、提供一体化的数据服务,释放佛山政务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价值。依托数据汇聚的成果,提供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服务;依托数据融合的成果,提供数据分析应用服务;依托业务融合的成果,提供对公共服务和权力事项的数据支撑;依托综合数据融合和业务融合的成果,提供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数据支撑。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3)2019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19日 至 2019年11月2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联系电话:075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联系人:赖灿辉联系电话:0757--
传真:0757--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十楼
联系人:高丽嫦联系电话:0757--
传真:0757--邮编:528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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