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江苏省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江苏省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平台体系信息资源库和总集成服务项目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平台体系信息资源库和总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江苏省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平台体系信息资源库和总集成服务
项目编号:JSZC-G2019-425
建设江苏省大数据中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工作要求,有利于加快推进我省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着力提升政府治理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次拟通过招标采购大数据中心一期总集成服务、大数据一体化管理平台(含:大数据共享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应用支撑和服务管理平台)、大数据资源中心(含: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社会信用库)、大数据应用(含: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和大数据综合运行中心)和配套数据标准规范体系、运营管理体系,提升江苏省大数据中心数据支撑,技术支撑等服务能力,更好服务于大数据整合共享。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须至少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4.3 建设内容”的13项建设任务明确分工及责任,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确定,对分工约定由不同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对应专业工作的资质要求,且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该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应专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开标区
投标文件接收人:徐小聪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开标区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小聪 联系电话:025--
采购人: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联系人:管荣黎
咨询电话:025--、-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电子投标文件1份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江苏省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平台体系信息资源库和总集成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JSZC-G2019-425.doc
本站知识库部分内容及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