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就《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AJJXCS2020-010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 |
1 | 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 | 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大数据梳理和分析,对安吉县60家定点药店、5家二级医疗机构和19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服务协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尤其是针对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科学、有效的核查依据和线索。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45.00万元 |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5.00万元(各预算单价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0个工作日内完工。 3、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 3月 17日至2020年 3月26日,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 yes="">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yes="">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 月 8日下午15:0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磋商时间:2020年 4月 8日下午15:00时整。
磋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4、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531号),联系人 孙颖 0572--。
十四、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供应商可以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请严格把关。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供应商限 1 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4、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 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 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5、“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采购活动。
6、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7、参加投标的人员进场后按指定位置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 1.5 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8、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建议供应商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9、《CA 申领操作指南》:- yes="">
10、《CA 管理操作指南》:- yes="">
十六、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应辉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郎正 联系电话:0572-- 057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57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308号
附件: AJJXCS2020-010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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