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教师大数据分析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网点,具有完善的安装、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教师大数据分析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42282,12-20-42283,12-20-42285,12-20-42286,12-20-422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目标:按照上海市“建好市级教师发展平台和区级教师教育学院,使其成为集教学研究与实践、德育研究与实践、教师研修、教育科研、信息技术培训等功能的枢纽”的总体要求,全面整合现有有关系统中的教师基本信息、发展规划、教研、课题研究、课堂教学、教学成绩、教师培训、教师绩效等数据,形成教师数字画像,实现数据驱动的教师发展业务优化和决策支持。建设内容: 教师数据标准体系、教师画像等软件开发、教师数据治理系统、教师数据计算系统、教师数据开发系统、教师大数据分析云图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90日历日内完成开发工作,并实现系统初验,并在初验后试运行9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终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3-1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2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align="left" left="" line-height:="" margin:="" mso-char-indent-count:="" mso-pagination:="" text-indent:="" widow-orphan="">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3-17 16:00:00至2020-03-2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排课管理软件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资料后至电话联系代理单位审核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1)购买时间:2020-03-17 ~2020-03-24 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2)地点:www.zfcg.sh.gov.cn;3)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4-10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1楼 2、开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898号4号楼1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2)投标文件签收回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紫龙路835号 | 地址: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 | | 邮编:201199 | 邮编:201199 | | 联系人:刘太如 | 联系人:王艳荻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0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