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KFQ-1(2020)-2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技术侦查设备采购-数据交换及网络安全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受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就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技术侦查设备采购-数据交换及网络安全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YCKFQ-1(2020)-2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技术侦查设备采购-数据交换及网络安全系统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采购项目预算(限价)等
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技术侦查设备采购-数据交换及网络安全系统设备采购。包括视频安全接入系统、安全隔离与单向传输系统、安全数据交换系统、跨内外网请求服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25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1.投标人(含联合体任何成员)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人不得有《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所述的社会法人严重失信行为(以“诚信江苏” -
(四)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获取(发售)
1.采购文件发放(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发放(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网址:.
2.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整(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汇票或本票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同投标文件一起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未按本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账号:--8 开户行:交通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退还: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如投标人未能按时完成以上事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也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份数:每个分包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另备一份电子标书(建议U盘)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09:00 时(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10号)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始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八、联系方法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33号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0515--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 电话:-;
财务:侯会计 电话:0515--;
电子邮件:-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 611室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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