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数据平台交流
2021-04-21 09:41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大数据平台交流的公告
根据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拟搭建新一代大数据平台。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诚邀具备条件的公司参与交流。
一、交流内容
大数据平台软件产品、大数据项目建设咨询与实施案例介绍。
二、公司资质
(一)报名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存续有效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二)报名企业具有三个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大数据平台的成功实施案例。
(三)参与交流人员须具备三年以上大数据平台搭建的实施经验。
三、报名方式
请满足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此次交流的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17:30前,将公司相关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我方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交流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珂珂
联系电话:0558--
邮箱:-
2020年4月9日
本站知识库部分内容及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必删!
标签: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