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勘测院2020年福州市域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数码航摄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福州市勘测院2020年福州市域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数码航摄数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福州市域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数码航摄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勘测院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7日 18: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20日 08:30至2020年04月24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4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11.16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勘测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方工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慧 0591-- |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勘测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福州市域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数码航摄数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福州市域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数码航摄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Y-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慧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勘测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号
联系方式:方工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慧 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指标 | 预计面积(平方公里) | 单价限价(元/平方公里) | 最高价限价(元)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1 | 1-1 | 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编程)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491 | 150 | - | 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根据卫星遥感编程影像数据--采购清单1,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
1-2 | 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归档) | 300 | 100 | 30000 | ||||
2 | 2-1 | 数码航摄数据 | 1260 | 800 | - | 根据数码航摄数据--采购清单2,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合同包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6)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星源需有卫星供应厂商提供的合法代理文件和卫星供应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文件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标准:合同包2(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6)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1.1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8:30至2020年04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04月20日起至 2020 年 04 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勘测院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号
电 话:0591--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03
邮 编:350011
电 话:0591--
传 真:0591--
联系人:林慧
网 址:http://www.fjhyzb.com
电子信箱:-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塔头支行
银行账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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