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组分网监测数据分析委托业务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组分网监测数据分析委托业务
二、采购品目名称:见附件
三、公告地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通知公告栏)(-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电子扫描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原件核查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核查);
3)供应商需对同一包内物资服务列出明细报价、对采购需求的响应以及供货期限等(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四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 月 日至 2020年 月 日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采购联系人提交资料。经过供应商资格预审后,通过预审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根据价格、技术、商务总分选出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采购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环境监测科
地址:广东省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
联系人:方小姐;联系电话:-
邮箱:-
投诉电话:-
附件:1、广东省组分网监测数据分析委托业务项目需求
附件1:
广东省组分网监测数据分析委托业务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从近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变化趋势来看,尽管PM2.5浓度已进入下降通道,但整体下降速度放缓。同时,O3评价浓度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当前形势下,对PM2.5和O3动态追因溯源、及时分析特性、诊断成因的需求更显迫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决胜年。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9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每立方米以下。结合近年监测数据及今年气象条件初步研判,2020年的达标难度较大,为全面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的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科学全面地掌握全省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现状,实现污染动态追因溯源、特性分析及成因诊断,迫切需要针对广东省组分网(包括颗粒物组分网和VOCs成分谱监测网)监测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大气污染过程的分布特征和成因机制,为全省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二、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说清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现状,研判污染成因,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现委托第三方在服务期内提供广东省组分网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写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根据广东省组分网(包括颗粒物组分网和VOCs成分谱监测网)2020年5月-2021年2月获得的监测数据提供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写服务。
(二)分析报告内容:分析报告和污染过程分析报告的整体分析思路由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商定,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包含但不局限于:
(1)月报内容:当月及当年(从服务期开始计算)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的分析、化学组成结构分析、平均日变化规律分析、重要比值分析(当量电荷比、NO3-/SO42-、硫氧化率、氮氧化率和氨转化率)、臭氧生成潜势、VOCs关键物种分析、臭氧与前体物敏感性关系的分析、典型污染过程分析、污染防控对策与建议。
(2)年报内容: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的分析、化学组成结构分析、平均日变化规律分析、重要比值分析(当量电荷比、NO3-/SO42-、硫氧化率、氮氧化率和氨转化率)、臭氧生成潜势、VOCs关键物种分析、臭氧与前体物敏感性关系的分析、PM2.5和VOCs来源的分析、典型污染过程分析、污染防控对策与建议。
(3)加密报告内容:根据大气污染过程特征(广东省内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必须编写加密报告)及采购方要求编制的报告。
(4)编制时效性:每月15日前提供上月完整月报,2021年5月1日前提供上年完整年报。如有重污染过程、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加密报告期间,要求每天22:00前,提供前一天监测结果报告。
(三)人员配置
项目需投入工作人员至少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在线数据分析技术人员3名,确保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写工作顺利开展。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报告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二)本项目成果仅供甲方使用,不能将本项目成果再进行第三方服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数据、报告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三)保密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将持续5年有效。
(四)中标方出现以下行为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
(1)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公开展示、发表或透露监测结果给第三方;
(2)服务期间出现调整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评分标准
表1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分配 | 60 | 20 | 20 |
表2 技术评分表
序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范围 | 最高分值 |
1 | 服务方案整体设计 | 服务方案整体设计满足且优于采购文件要求,方案完整,可行性强为优,得5分; 服务方案整体设计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方案不完整,可行性一般为良,得2分; 整体服务方案不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方案不完整,可行性差为一般,得0分; 无相关描述不得分。 | 5分 |
2 | 用户需求响应情况 | 一、根据响应供应商对监测报告模板的内容设计等进行评比: 1、报告模板设计科学合理,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35分; 2、报告模板设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用户的大部分需求,得20分; 3、报告模板不科学、不合理,不能满足用户的大部分需求,得5分。 | 35分 |
4 | 项目负责人评价 |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情况进行评价: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职称,得8分;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得5分;具有环境类初级职称,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 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得4分;具有硕士学位,得2分;具有学士学位,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同类国家级项目,得3分;承担过同类省级项目,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职称证、学历证以及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参与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所提供人员近半年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15分 |
5 | 项目组配备人员评价 |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价: 1.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个得1.5分,最高可得3分; 2. 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初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每个得0.5分,最高可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所提供人员近半年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合计:60分 |
表3 商务评分表
序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范围 | 最高分值 |
2 | 服务业绩 | 响应供应商提供自磋商截止日起往前三年内的通过验收的相关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3分。 需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专家验收意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未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 3分 |
4 | 科研能力 | (1)项目成员在三大索引期刊(SCI科学引文索引 、EI工程索引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 )上发表过PM2.5或臭氧、VOCs相关学术论文,每1篇得3分,最多得15分。 (2)响应供应商近五年来(2015-2019)获得大气环境监测相关技术奖项,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上述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17分 |
合计:20分 |
表4价格评审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总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值 |
合计:20分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按折后价格为准)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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