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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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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知识库 > 数据中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9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大数据平台扩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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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9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大数据平台扩容项目

2021-04-12 18:5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大数据平台扩容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8: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06日 09:00至2019年09月16日 09:00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预算金额¥347.7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666号306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 3--6069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洁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大数据平台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大数据平台扩容项目

项目编号:采招2019-13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666号306室

联系方式:沈老师 3--6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洁 -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人提供软件扩容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一期分析型数据库进行节点扩容,并新增分布式离线数据处理系统和数据开发平台;同时考虑政工人物画像及督察预警系统等应用需求,新建数据集成和数据治理平台,并为各部门需求提供大数据技术支撑。中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系统质保和售后服务,免费质保从项目终验报告由采购人签署确认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2.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的初步开发及集成,完成系统部署和数据初始化,通过初验,开始试运行;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完成测试调校修改,通过终验并正式运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格要求:(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7.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00至2019年09月1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一楼西大厅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元/本/包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

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1. 公告期限:2019-09-06 09:00:00至2019-09-16 09:00: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2)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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