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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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SZRF2019-C-012
二、项目名称: 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
三、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陆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651200.00)
(二)项目内容:
1、建设背景:
2017年,公安部印发《“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应用实施指南》,将可信平台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随即公安部传发《“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项目全国居民身份证制证数据整合工作方案》,正式开始居民身份证制证数据的汇集工作。
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的决策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网上政务服务的基础作用,落实“放管服”改革重要内容,牵引“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江苏省省委、省政府和公安厅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决定全面推广应用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造优质高效服务,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做为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决策和“放管服”改革需求的基础设施,建设意义重大。作为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苏州在这方面的建设具有先发优势,已经取得了部分成效。同时各社会面对人员身份核验的方式主要是依靠肉眼甄别,对人证一致性的判读全凭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进行,导致冒用、盗用他人身份的情况时有发生,亟需有一套权威、安全、低成本的标准化身份认证体系来改变这一现状。
2、建设目标
以公安部试点应用为契机,建设面向全市政务应用和社会服务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为全市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
建设目标:一是建设“可信身份认证管理平台”,用于可信认证服务的管理;二是建设“公安身份认证APP”,拓展移动端应用;三是研发人证核验终端,向社会面提供标准化的身份认证设备。平台应用、移动端应用、终端应用共同组成苏州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
3、建设内容
苏州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由平台应用、移动端应用、终端应用三个方面共同组成。
“可信身份认证管理平台”所要实现的功能是对平台的调用权限以及调用的日志进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调用一律拒绝访问。管理平台同时负责对各类认证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为后续对这些数据的二次应用做好准备,是整个“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体系”的后台管理核心。
“公安身份认证APP” 这是一个辅助认证APP,当需要进行身份认证时,业务端以APP认可的机制生成带加密信息的二维码,用户使用APP扫描二维码来接收用户身份信息,并调用手机摄像头来为用户进行活体检测,通过活体检测后APP将自动采集用户的人脸信息,并调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进行验证并将认证结果推送回业务端。通过“公安身份认证APP”,部分无法直接使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的业务端也能进行实人认证,从而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苏州公安身份核验终端”是以“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为技术核心开发的认证设备,分为台式和便携式。台式设备计划布设于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公安办事大厅等地,用于人员进行身份核验;便携式设备用于满足户外工作中对人证核验的需求,终端还可作为各类业务系统的外接身份认证设备使用,作为业务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主要优势是将人员身份的确认工作由传统肉眼甄别转化为智能甄别为主,肉眼甄别为辅,降低误差,且可以此确保在线上或线下身份认证标准一致。
4、其他要求
(1)交付期:签订合同后30天。
(2)响应单位须提供项目验收后提供至少三年的软件系统免费维护服务。(自通过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响应单位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加磋商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 A座801室
联系方式:0512-8- 0512--
(三)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打需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七、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一)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磋商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八、磋商时间、地点:
A、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整
B、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C、磋商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D、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超 周庞 杨莹 宁杰星 孙阳
联系电话/传真:(0512)-(TEL/FAX)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金鑫大厦204室
2、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栋喜 联系电话:-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九、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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