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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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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知识库 > 统一身份认证> 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CA认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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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CA认证服务项目

2021-04-12 18:58

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CA认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

受 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CA认证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CA认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CA认证服务 1项。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其他运营服务

-

第2包

其他运营服务

-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小、微企业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监狱企业的,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其它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须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能力评估,并提供通过上述评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投标人自行编制)。 8、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8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0-22 到 2019-10-29

2.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2 14:00

2.开标时间: 2019-11-12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开标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招生报告系统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6号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求

为全面贯彻《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津政发〔2018〕14号)、《天津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26号)、《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补充通知》(津发改价费[2017]447号)、《关于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的整改措施情况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关于做好我市电子认证有关工作的报告》中的工作内容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市委网信办《关于推进本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数字证书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为本市社保、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服务应用系统采购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2019年度CA认证服务,计划采用“认证服务商投资建设,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价并遴选2家认证服务商提供服务。详细需求见附件“招标文件”。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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