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及人员掩蔽、人防物资库-勘察、方案设计
2021-04-13 12: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及人员掩蔽、人防物资库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9/8/29 | 公告号: | KFQ2019-11# |
项目名称: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及人员掩蔽、人防物资库工程勘察、方案设计 | ||
工程地点: | 府前街以北、东四路以西、管委会办公楼以东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勘察设计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5500万元 | 工程造价: | 152.7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9500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东开审批字[2019]57号文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乔先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46--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乔先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46--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崔女士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46--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招标条件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及人员掩蔽、人防物资库工程已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开审批字【2019】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率为100%,招标人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KFQ2019-11# 工程地点:府前街以北、东四路以西、管委会办公楼以东。 工程规模: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及人员掩蔽、人防物资库工程为新建工程,计划投资约155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623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9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本项目计划投资约152.7 万元,其中勘察费用计划投资约17.7万元,方案设计费用计划投资约135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勘察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7.7万元;方案设计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35万元。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上述两个标段,也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招标范围为根据招标人的工程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配合后续图纸设计、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方案设计招标范围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室内装修意向方案、编制概算文件及设计指导、配合及现场服务,因临时需要增加的项目等技术服务、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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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工程勘察投标企业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方案设计投标企业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拟投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最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方案设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四 、网上报名时间 | |||||||||||||
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有意参加者,进入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东营市建设信息网)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投标报名方式: 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有意参加者,进入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东营市建设信息网)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人须在报名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凭投标报名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报名工程勘察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报项目负责人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本人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险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报名方案设计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本人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险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①社会保险证明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②投标企业现场确认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份叁佰元整(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 |||||||||||||
六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七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 |||||||||||||
八 、监督机构 | |||||||||||||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 | |||||||||||||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0时0分 - 2019年9月4日23时59分 |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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