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2021-04-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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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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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对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系统集成和机房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ZJC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网络系统集成和机房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 | 工程施工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4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4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信誉良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09月06日8:30时起至2019年09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09月18日北京时间14: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谈判会议。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2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29--
?邮箱: -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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