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政务服务大厅室内装修
一、招标条件 临湘市政务服务大厅室内装修工程经临发改招[2019]253号文批准实施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湘市政务服务大厅室内装修工程。 2、项目地址:临湘市长盛西路(107国道旁文创园) 3、建设内容及规模:装修总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共5层。其中,第一层4100平方米、二至五层每层1600平方米。功能分区:一至三层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其中,一层设交警、民政、人社、医保、综合、银行等区以及24小时自助服务;二层设综合服务窗口、公共窗口;三层设税务、工建综合窗口、机房;四层为部门单位审批室、调解室等;五层为会议室、监控室、行政办公室等单位配套功能室。大厅室内装修包括:墙壁装饰、地面铺装、天花吊顶、服务台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暂估金额3100万元。 4、建设工期: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7、招标范围:临湘市政务服务大厅室内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含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类似工程业绩为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原件。为非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原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原件。 4、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均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5、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公司职工且具备社保证明(提供在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一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 “综合评估法(Ⅱ)”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元)。 2、 交纳时间:2019年11月4日中午12时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 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帐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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