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
第五条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政策,落实党委、行政考试招生决议,负责考试招生组织领导,负责审查工作计划、讨论、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计划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日常事务。
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应当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制度文件。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应当主动报告,实行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项和内容的,应当履行保密纪律,服从监督;履行诚信纪律,严禁在第二次招生考试中谋取不当利益。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和《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结合《2024年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手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确保研究生招生科学规范,确保复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本指南,各学院制定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分配招生指标,审核学院报告的复试方法和复试结果;复试期间,选派专员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学院是复试的主体。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和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选拔负责任的教师履行职责;制定研究生复试细则,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监督学院复试全过程。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学校招生的重要责任。他们的工作不仅影响学校的招生质量,而且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和发展。在未来的工作中,招生办公室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七条 学校成立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资格考试办公室、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办公室、单独考试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单独考试招生监督办公室。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资格考试办公室位于招生就业办公室,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办公室和单独考试招生应急处置办公室位于学术事务办公室,单独考试招生监督办公室位于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本站知识库部分内容及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