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高质量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和录取方式保持不变
根据《工作意见》,2024年中考政策将保持整体稳定。据悉,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广东省统一命题试卷将于2024年继续采用,考试时间将改为6月30日至7月2日。2023年佛山市高质量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和录取方式保持不变。根据招生类型分类设置录取批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此外,配额分配的录取方式保持不变,并设定了批次录取的最低资格要求。佛山市教育局直接将第一批配额分配给初中,其他批次由各区分配。此外,今年继续实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2023年继续实施加分照顾录取政策,规范审核,加强监督,维护教育公平。
《工作意见》还规范了招生秩序。该意见强调,为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规范招生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各区、学校不得动员学生放弃高中入学考试注册,严禁封锁或阻止或诱导干扰考生填写跨区志愿者;严禁违反国家、省“地方招生”和“公民招生”(公立、私立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坚决抵制佛山市外教育机构在佛山非法招生;完善民办高中志愿招生机制,严禁普通高中二次录取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初中提前转学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春季学期所有高中提前招收应届毕业生;严厉打击炒作“状元”或入学率。
第七条 学校在教务处设立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招生办负责制定相关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等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录取普通考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普通考生的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各专业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分(公共科目统一考试2门,综合科目1门,附加考试专业包括附加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备案。对于最终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同分排名规则备案。
(1)2024年高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组考,统一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和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命题、组考、录取等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学生院校等单位应加强对考生的资格考试,特别是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将资格考试贯穿高考录取的全过程。考生故意上传虚假信息骗取优惠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高考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相应处理弄虚作假的考生和相关违纪人员。
3月12日,区教育局召开会议,规范私立学校的办学行为。会议报告了东康第一中学初中的非法招生处理情况,并强调了下一阶段的重新部署。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杰妮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局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私立学校组织者和校长出席了会议。
第十八条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湖南财经学院2024年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录取数据(包括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学生、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等。)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试正确后,学校将于6月5日至6月11日在学校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将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答:没有冲突。高职院校五年制招生由省统一组织。考生被省统一考试录取后,仍可继续参加2024年高中入学考试和高中入学考试。五年制招生的具体要求以当年省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的指导意见》(粤教基础〔2020〕3号)“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立私立普通高中批准招生,原则上不跨城市招生”规定,户籍在茂名(如广州、深圳、东莞等茂名市外)初中考生,如需回到茂名普通高中,必须回到茂名户籍登记参加高中入学考试,根据考试地点政策参加普通高中入学考试。凡未在茂名市报名并参加中考的,茂名市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
事实上,“人到中年返校读研”的现象在国外早已屡见不鲜,而“读研”和“工作”也不只是二选一。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内大学开设了兼职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南京大学等大学已停止招收部分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并转向招收“兼职”研究生。2016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协调全日制和兼职研究生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7年以来,全日制和兼职研究生考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实施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这意味着国家对兼职研究生的标准不断提高,兼职“水”越来越少,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对于在职人员来说,自我提升的选择会越来越多,人生的道路也会越来越宽。
考生按照学院博士招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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