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委员会编制高中招生计划
2024-03-22 11:07
根据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编制高中招生计划。市教育委员会负责全市各类高中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和总体指导。市教育委员会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相关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排技术学校的招生计划;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各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招生计划。市各高中招生计划经市、区教育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后发布,并发布招生手册。
(3)根据学校一名志愿学生的情况,结合近年来学生的调整,2024年第二次入学考试将不再进行破格的第二次入学考试。各学院志愿学生不足的专业应积极开展调整工作,完成招生计划。
免试(已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资格条件”并通过考试的考生)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确保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型人才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专门制定了本章程。
1、高中考试招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确保考试招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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