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止私立中小学计划外招生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私立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批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私立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在“上海义务教育注册系统”和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发布相关信息。禁止私立中小学计划外招生,禁止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不引进海外课程,也不使用海外教材。
自5月22日起,该市将通过短信、“上海义务教育注册系统”等渠道通知相关注册信息。私立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招生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2.调整意向最多可提交10个平行调整意向,不得取消或更改。调整志愿者最多可提交3个调整志愿者,在招生单位设定的解锁时间内(不超过36小时)不得取消或更改。意向收集服务系统中的调整意向不等于调整志愿者,但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调整志愿者。
3. 规范录取程序。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计算机随机录取。5 月 7 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 月 20 日至 5 月 21 日,计算机随机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过程视频,鼓励各区在计算机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自觉接受市、区教育行政、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家庭委员会代表的社会监督。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计算机随机录取结果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 "。各区可于 5 月 22 日组织验证,5 月 23 日常安排调整志愿录取。
4. 发放入学通知书。5. 月 22 从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 " 通过其他渠道通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后,将录取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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