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完善本区中小学教材管理政策,特别是要进一步细化本区中小学校本课程教材审核及管理要求。数字教材、教参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实行国家、市、区、学校等级管理制度。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细分落实制定相关教材制度规范,指导监督各区和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区中小学教材管理,指导监督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区教材管理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是什么?学校要建立重大舆情报告制度。在选材、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首先要向学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报告,向上级教材管理行政部门报告。坚持先口头报告、后书面报告程序,注意工作方法,妥善处理政策敏感问题,确保舆论风险解决。
第十三条是什么?教材编辑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编辑必审,执行教材编辑审查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学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委托熟悉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培养需求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团队进行审核认定。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印刷、出版。
第二十条 ?学校必须建立重大舆论报告制度。在选材、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首先要向学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报告,向上级教材管理行政部门报告。坚持先口头报告、后书面报告程序,注意工作方法,妥善处理政策敏感问题,确保舆论风险解决。
对于国家课程教材的选择,《管理办法》提出,必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发表的中小学教育用书目录中选择,教材选择结果必须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布。选择的教材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版本,擅自变更内容的教材不得选择。教材的使用应严格遵循选择结果,不得用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代替国家课程教材。义务培训学校不得使用海外教材,普通高中学校选择海外教材,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相应责任,进一步加强高校教材建设主体责任,规定高校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责。对高校教材规划作出具体规定,要求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制定本校教材建设规划。明确编写要求、编写人员条件、编辑责任制、教材修订、教材编写团队建设等,明确高中教材实施等级分类审查,严格管理政治关系、学术关系,确保教材质量。明确高校是教材选择工作主体,要求高校设立教材选择机构,具体负责教材选择工作,明确教材选择原则、选择程序、经费保障、激励机制,明确纪律要求、监督机制、退出机制、追究机制等。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北京市教委最近发表了《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北京市职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明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材,确实是教育教育所需的课程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卷和复习资料等,应免费提供给学生。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不得取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培训学校不得使用国外教材。
《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共十章四十九条。该管理办法建议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实行国家、市、区、学校等级管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细分落实制定相关教材制度规范,指导监督各区和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区中小学教材管理,指导监督学校课程教材工作。
第十七条 ?本地课程教材根据本市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本地课程教材开发指南、教育部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相关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编写修订,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人才智力的需求,充分利用本市丰富优质经济社会资源,支持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教材编写修订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符合本市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的方向和要求,体现首都气派、首都特色和首善标准。
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明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应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不得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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