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
第16条学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教材管理相关制度,使用教材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教师、学生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区教材管理政策规定。校本课程由学校开发,立足学校特色教育资源,以多种表现方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需求,原则上不写出版教材,确实需要写出版的应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和使用管理。校本课程教材原则上不得跨学校使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校本课程教材数量,对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
第十七条是什么?学校应建立教材选用制度,明确分工、细化程序、加强责任,确保教材选用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教材选择实行申报审查制度,经学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审查后,根据管理权限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北京市职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该管理办法提出职业大学教材要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高精细的产业结构、城市运和发展、高质量民生对技术技能人才培训的需求提供服务。其次,要求各区、各职业院校建立健全教材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学校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同年12月19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对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的相关规定。其中再次强调,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中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
第七条? 市级教材建设管理机构,统筹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各区、职业院校开展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机构、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在教材建设中的作用。
第十一条是什么?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教材的选择。教材的选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选择过程规范、秩序,确保选择适合市内各区中小学的优质教材。
《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市中小学教材实施国家、市、区、学校等级管理的明确选择机构、选择要求、选择程序的明确选择机构、选择要求、选择主体、人员条件、选择团队、编辑责任制、教材修订的明确选择机构、审查专家、审查要求、审查程序、审查结论的明确出版条件、印刷要求和禁止事项的明确选择机构、选择要求、选择程序,特别强调加强各种主题教育教材和读书进入校园管理的经费保障、激励机制、信息化建设、纪律要求、监督机制、退出机制等。
第十九条是什么?学校要建立教材使用评价反馈机制。对教师的使用效果、学生的使用状况等进行评价反馈。教材测评在课程结束学期末进行,结合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学校教材建设管理机构应统一发布教材质量评价通知和教材质量评价表,总结评价结果,分析教材使用效果,作为教材选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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