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我校单招考试。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学生工作与安全办公室、后勤资产管理办公室、二级学院等部门共同组织考试工作。具体来说,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考试要求制定具体的小组考试计划,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组织有序考试;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价的公平透明。
03 通过考试的残疾考生在相应专业考试期间需要享受合理便利的,必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河南省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通知书》、残疾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高校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高校答复为准。
第4条 学院单招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 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单招考试。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单招考试,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确保考试评价公平透明。
第36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办理。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我校单招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单一招生规模的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创新创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单一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办公室负责单一招生的考试组织。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校单一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单一招生组织的日常工作,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单一招生的考试组织。
2023年,在市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在县招聘委员会和县教育局的大力领导下,武功县考试管理中心全年严格规范各类考试登记资格考试,安全顺利,实现了安全考试目标,信息宣传工作位居全市前列。2024年,武功县考试管理中心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考试招生政策,坚决保持考试安全底线,严格防止手机作弊,提高考试精细化水平,努力实现零错误、零错误、零信访。加强考试招生政策宣传,热情、耐心、细心地为学校、考生和家长服务,创造满意的考试招生环境,促进武功县招生工作,为武功县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增添光彩。
第二十四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我校单招考试。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保安处、纪委办公室、后勤处等部门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共同组织考试工作。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考试要求制定具体的考试计划,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组织有序考试;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和结果宣传,确保考试评价工作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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