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我校单招考试
第二十四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我校单招考试。教务、招生、学保处、体育课部、学前教育学院等部门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共同组织考试工作。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考试要求制定具体的考试计划,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和结果宣传,确保考试评价工作公平透明。
第三十八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办理。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我校单招工作,我校投诉举报电话为0730-3066013。
第四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十七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我院单招工作,我院投诉举报电话为0734-2524350。
第三十八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办理。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我校单招工作,我校投诉举报电话为0730-8675266。
第4条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学校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22783813 。
第二十四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我校单招考试。教务、招生、纪检部门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共同组织考试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决定 带头组织命题,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考试要求制定具体的考试计划,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组织有序考试; 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和结果宣传,确保考试评价工作公平透明。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组织我院单招考试。教务处、体育部等部门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共同组织考试工作。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考试要求制定具体的考试计划,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组织有序考试;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和结果宣传,确保考试评价工作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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